当前位置:
首页
> 办税服务 > 办税指南 > 税务登记 > 变更登记
?
?
变更登记(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)
2015-06-25 10:32:36 信息来源: 山东省地税局办公室 字体:【

  【事项名称】变更登记(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)

  【设定依据】

  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》
  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
 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)

  【申请条件】

  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,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,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
  【报送资料】

  (1)《变更税务登记表》。

  (2)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
    【办理时限】即时办结

    【收费标准】无

  【办理流程】

    【办理地点】【办理时间】【联系电话】

 

 

   【表单下载】

     变更税务登记表



打印此页】【关闭窗口

?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