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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业登记
2015-06-25 11:00:12 信息来源: 山东省地税局办公室 字体:【

  【事项名称】复业登记

  【设定依据】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

  【申请条件】

 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,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。

  【报送资料】

  《停业复业报告书》2份。

    【办理时限】即时办结

    【收费标准】无

  【办理流程】

  【办理地点】【办理时间】【联系电话】

 

 

   【表单下载】

     停业复业报告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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